2.基本保额
18周岁-50周岁, 基本保额可选范围100-200万
3.犹豫期
自您收到本合同电子保险单次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4.等待期
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本合同保险费, 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无等待期。
5.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6.销售区域
我们的这款产品目前开放的201个可购买城市详见下表(按拼音排序)
A | 安徽:合肥、蚌埠、淮南、马鞍山、安庆、池州、滁州、六安、宣城、淮北 |
B | 北京 |
C | 重庆 |
F | 福建:厦门、福州、泉州、漳州、莆田 |
G | 甘肃:兰州、酒泉、平凉、张掖、武威、庆阳、嘉峪关、陇南 |
广东: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汕头、惠州、湛江、江门、茂名、梅州、潮州、阳江、中山、揭阳 | |
广西:南宁、柳州、桂林、玉林、梧州、百色 | |
贵州:贵阳 | |
H | 河北: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秦皇岛、沧州、承德、廊坊、邢台、衡水、张家口 |
河南:郑州、洛阳、开封、许昌、新乡、驻马店、信阳、周口、商丘 | |
黑龙江: 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鸡西、佳木斯、牡丹江、七台河、双鸭山、绥化 | |
湖北:武汉、宜昌、襄阳、荆州、恩施、荆门、十堰、随州、咸宁、黄石、孝感、鄂州 | |
湖南:长沙、株洲、岳阳、衡阳、湘潭、常德、益阳、永州 | |
海南:海口、三亚 | |
J | 吉林:长春、吉林、白山、通化、延边 |
江苏:南京、苏州、无锡、徐州、南通、常州、泰州、镇江、盐城、扬州、连云港、淮安 | |
江西:南昌、赣州、九江、吉安、上饶、宜春、鹰潭 | |
L | 辽宁: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葫芦岛、盘锦、铁岭、朝阳 |
N | 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赤峰、呼伦贝尔 宁夏:银川 |
S | 上海 |
山东:济南、青岛、烟台、淄博、潍坊、东营、威海、济宁、临沂、德州、泰安、聊城、枣庄、日照、菏泽 | |
山西:太原、晋中、阳泉、运城、长治 | |
陕西:西安、宝鸡、延安、咸阳、汉中、铜川 | |
四川:成都、绵阳、巴中、广元、乐山、凉山、内江、遂宁 | |
T | 天津 |
X | 新疆:乌鲁木齐、昌吉、伊犁 、博乐 |
Y | 云南:昆明、大理、保山、楚雄、红河、普洱、西双版纳、玉溪 、曲靖 |
Z | 浙江: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台州、湖州、金华、丽水、衢州、舟山 |
(1)犹豫期退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2)犹豫期以后退保:您会遭受一定损失,具体损失费用请查看保险条款
(3)退保方式:线上仅提供犹豫期退保、退保、下载电子保单;其他保全服务需投保人持身份证件到机构柜面进行办理。查询机构网点>>
(4)退保金支付方式:犹豫期退保成功后,我们会在3-5个工作日,通过转账的方式将保险费退回您购买时使用的银行卡中。
8.重要告知
为了使您详知所投保的保险内容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保之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并确认已了解保险条款的各项内容(注意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退保等关键信息)。
9.保险合同
(1)本保险合同承保后发送电子保单,请务必正确填写电子邮箱,并注意查收;如您投保成功后没有收到承保邮件,可能是您的邮箱设置导致邮件被拒收。
(2)电子保单您也可以登录微信服务号“XX保险直通”或者XX保险直通移动官网,进行下载(由AS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3)如您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拔打客服热线955XX,我们将免费提供;
电子保单即是保险合同,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回访方式: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银保监会的要求,我公司需对您进行电话回访。
(1)在线回访(推荐)
购买完成后,会在“我的保单中”提示您进行在线回访,只需在线回答几个问题就可以完成回访。如果您当时未做,也可以在3天内再次进入“我的保单中”完成在线回访。
(2)电话回访
如您未做在线回访,我们会在购买成功10日内通过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和客户维权电话:955XX进行电话回访。如果您不喜欢在线回访,也可以预约您方便接听电话的时间,我们的955XX客服人员将联系您完成回访。
11. 理赔要求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通知我们。
如果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2)填写给付保险金申请书,并根据合同的要求提供理赔所需相关证明及资料。
(3)若受益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被委托人还应提供受益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4)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申请人需及时补充相关证明和资料。
(5)除条款规定的相关证明和资料外,我们如认为必要,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或鉴定。
12. 保单现金价值
指保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保险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险合同中列明了每个保单年度末的保单现金价值,您可在收到电子保单后查看。
13.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会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本合同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会在电子投保单、电子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4. 违反义务的后果
发生理赔时,我们会对投保人填写的各项信息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保人违反了如实告知,根据《保险法》规定,我们将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在刑法中还有关于保险欺诈犯罪的规定,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5. 投诉渠道:
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您可以:
(1)向XX保险直通官网“在线客服”反馈您的意见;
(2)拨打XX保险直通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XX;
(3)拨打XX保险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和维权电话955XX;
我们会在接到反馈后尽快帮您处理问题。